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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如你喜歡一個人
那麼你必定希望她幸福
若你執意要"她與你在一起"
那麼我想 你對他的愛 程度尚未達標
當你的喜歡 成為一種困擾
就該停止 而不是追問為什麼不喜歡
更不是為了滿足自己帶給她更大的傷害
若只是為了滿足自己
那麼你連喜歡的資格都沒有
喜歡一個人 沒有絕對理由
而不喜歡 更不需要任何原因
"愛"是感覺 而不是理論
我不希望有任何異性喜歡我
我有他一個 就夠了
請別再靠近我
我不喜歡被別人喜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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